Saturday 29 July 2017

四目交投

航機已經延誤。我右邊坐了一位身材豐滿的父親,他手上抱著大約兩歲的兒子。

我掏出電話確認倫敦和伊斯坦堡之間的時差,打算把手錶調好。旁邊的嬰兒見了,便伸出左手,想拿來玩。我把手中物握緊,並搖頭示意。

他抬起頭,直盯着我的眼睛。過了片刻,又再伸出手,想要拿我的手機,我依舊搖頭,也沒有鬆手。有幾秒,我們就這樣四目交投着。我不肯定他眼神的含意:那是失望,還是因為沒有多少被拒絕的經歷,而感到不能理解?無從判斷。在這對望的幾秒間,他右手緩緩張開,原先握着的玩具也掉到地上。

我好像有點內疚。這本來就是公司分配的電話;給他玩一分半秒,諒他也不能把它怎樣。拒絕和被拒絕本是世間平常,他早晚也終歸要明白的。我又何苦要讓他現在就知道呢?

正閉目養神的父親聽到有東西掉到地上,便把兒子傳給身旁的伴侶,俯身把玩具拾起,又跟我說對不起。我說沒所謂,然後微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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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 27 July 2017

剪髮偶拾

七月十五日 星期六 陰晴不定

傍晚忽爾想到要剪頭髮,便往華埠的理髮店走。在門口隔窗內望,有點冷清昏暗,不知道打烊了沒有。總得試試看吧,我想。於是我推門進去,用粵語在門口問:「仲飛唔飛髮呀?」坐在門口旁邊的中年女士見有客到,也用國語問,「要剪頭髮嗎?」

這家店不時有說粵語的理髮師駐館,碰不碰得上則視乎運氣。上次來,就被分派給一位韓國來工作假期的理髮師。我盡力用英語向他描述想要的效果,還出動了拍得稍為好一點的證件。大約半個小時之後,他叫我看一看效果。

他可能以為我的證件相是在首爾拍的,所以自行在腦海裏做了還原工序,我想。

是下午要回公司處理雜務的週六,實在不想思考「的水唔洗留太多,但亦唔好剷青」國語怎樣說之類的問題。當然,真有需要的話,大可以指手劃腳,上谷歌找答案應該也不難。不過我還想多試一次:「係呀,嚟飛髮呀」。

走廊盡頭的中年男子抬起頭說,「飛髮呀,呢邊吖。」於是我走過去,把背囊掛起,眼鏡脫下,坐下,簡略說了兩句。他開始剪頭髮。

過了幾分鐘,或者十幾分鐘,他開口了。「你香港嚟㗎?」他問。
「係呀,你點知架。」
「聽你嘅口音似係囉。」
「咁你呢,你邊度嚟架?」
「我呀,我馬來西亞人嚟架。」
「係咪怡保?」我聽不出來,但知道怡保廣府人多,便瞎猜。
「唔係呀,我Penang嚟架。」
「檳城我有聽過呀,好似好靚架喎,我一直都想去。」
「係幾靚架。」他說,「三四年前,你哋香港TVB陳茵媺做嗰套《單戀雙城》咪係喺我哋度拍架囉,嗰陣時佢都仲未結婚架。」
「哦,係咩。」對陳茵媺所知不多,沒看無線電視劇也已經十多年,對劇情自然一無所知。不過如果要猜,應該也不難:單戀我明白,檳城想必是雙城之一,另一座城不太可能是馬德里。結局大概離不開在草地上燒烤,或許會有人從保溫瓶中舀出一碗碗肉骨茶......這樣把話接下去有點奇怪。「佢依家結咗婚啦,同阿邊個吖嘛。」
「同陳豪結咗婚好耐啦,仔都生咗三個囉。」
陳豪又是誰呢,好像也是拍劇集的。「咁咪幾好。」

連線失敗。耳邊剩下剪刀切斷頭髮的「沙、沙」聲。在店外的街上,巡迴藝人正唱着Oasis的《Wonderwall》:「There are many things that I would like to say to you / but I don't know how / I said maybe... 」一直不清楚「wonderwall」是何物。興許是某種美艷不可方物,看着教人心曠神怡,但不會覺得緊張的事物吧,我猜。

在村上春樹的《國境之南、太陽之西》裏面,島本和阿始小時候聽《South of the Border》的時候,總會想像國境之南有甚麼了不得的東西。用島本的話,是某種很漂亮、很大、很柔軟,可能不能吃,但可能可以摸的東西。後來發現只是關於墨西哥的情歌,頓覺失望。想像往往比真實美好;若wonderwall真實存在,恐怕也不能例外。

不過,如果wonderwall後面是墨西哥,聽起來也相當合理。

「剪好喇,你望吓o唔ok?」我往鏡裏看了一眼,還不錯。今年夏天較平時熱,這樣的頭髮正好,短期內也不必再來碰運氣。我突然想起一件事。

「幾好吖。話時話,你哋幾點收工架?」
「我哋一個禮拜開足七日,朝早十一點到夜晚九點。」
「咁我今日八點半嚟到,都幾好彩。」

他拿起風筒,吹走我頭上尚餘的斷髮。我起身,在門口付過錢,便推門離開。天還半亮。中午前後下過一場小雨,空氣微冷而濕潤,好像還帶點毛毛雨。是令人爽快振作的天氣。

朋友傳訊說居所的鎖壞了,問可否借宿一宵。可以啊,我回訊說,然後便繼續往地鐵站走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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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 1 July 2017

我搭巴士上學

據說「I go to school by bus」太簡單,用在文憑試只夠合格;如果想拿高分,就應該寫「The method of transportation I choose to go to school is by public vehicle」。

閱卷人是否都這樣想,我無從判斷。不過我也有過好用艱澀冷僻生字的日子。中二、中三時很喜歡托爾金的奇幻小說,讀完《魔戒》三部曲、《哈比人》之後仍覺意猶未盡,於是找來英文本的《精靈寶鑽》(The Silmarillion)讀。該書所敘事發生於《魔戒》前數千年,行文刻意模倣古典。潛移默化之下,那年的作文練習常見有「ere」、「thou」,以及與之並用的老式第二人稱單數動詞變位,例如「hast」、「knowest」。今日回想,只覺失笑。後來及時幡然悔悟,沒有在公開試獻醜,也算幸運。

大家在寫Xanga網誌的時候,吾友李恩年兄不時會寫英語文章,輕易就是幾個視窗的篇幅。說來慚愧,那時英語不到家,看到這種長文就跳過。之後遇到別的朋友,聽說李兄的文筆如何厲害,想找來偷師,卻發現其網誌人去站空,一篇文章也沒有。再後來Xanga也關站了。去年和李兄同遊南美,在秘魯的火車上聊起中學舊事,便問他,那些文章還在不在。他卻說,現在回想只覺得當年寫的東西作狀無比,連重讀的興致也沒有,只好藏起來。

話說回來,在下也把許多以前的網誌藏了起來。原因嘛,與其說是怕別人看見,不如說是怕自己在不經意間讀到,引起沒有必要的尷尬感。

我懷疑,如果時間許可,對於所習的每一物事,每個人終歸會先後經過三個階段。首先,是自知所學未成,練習不足,棄繁從簡也怕力有未逮。然後,自覺新近習得該物事,技巧日趨熟練,便好用深奧古僻字句,或以奇技淫巧炫人耳目,自娛娛人。也是人之常情。再然後,新近掌握繁複技巧的新鮮感不再,得以從心所欲,因時制宜:故作高深固然可以,深入淺出亦無不可。

共勉之。

另:不是說長句都不該用:例如王菀之的《畫意》(林夕)、麥浚龍的《借火》(周耀輝),歌詞都以長句見勝。

又另:中學七年大都是「go to school by bus」,從來沒想到每天乘搭的東西可以泛稱為「public vehicle」。也許七年都白過了。

(LBWE-E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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