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 1 July 2017

我搭巴士上學

據說「I go to school by bus」太簡單,用在文憑試只夠合格;如果想拿高分,就應該寫「The method of transportation I choose to go to school is by public vehicle」。

閱卷人是否都這樣想,我無從判斷。不過我也有過好用艱澀冷僻生字的日子。中二、中三時很喜歡托爾金的奇幻小說,讀完《魔戒》三部曲、《哈比人》之後仍覺意猶未盡,於是找來英文本的《精靈寶鑽》(The Silmarillion)讀。該書所敘事發生於《魔戒》前數千年,行文刻意模倣古典。潛移默化之下,那年的作文練習常見有「ere」、「thou」,以及與之並用的老式第二人稱單數動詞變位,例如「hast」、「knowest」。今日回想,只覺失笑。後來及時幡然悔悟,沒有在公開試獻醜,也算幸運。

大家在寫Xanga網誌的時候,吾友李恩年兄不時會寫英語文章,輕易就是幾個視窗的篇幅。說來慚愧,那時英語不到家,看到這種長文就跳過。之後遇到別的朋友,聽說李兄的文筆如何厲害,想找來偷師,卻發現其網誌人去站空,一篇文章也沒有。再後來Xanga也關站了。去年和李兄同遊南美,在秘魯的火車上聊起中學舊事,便問他,那些文章還在不在。他卻說,現在回想只覺得當年寫的東西作狀無比,連重讀的興致也沒有,只好藏起來。

話說回來,在下也把許多以前的網誌藏了起來。原因嘛,與其說是怕別人看見,不如說是怕自己在不經意間讀到,引起沒有必要的尷尬感。

我懷疑,如果時間許可,對於所習的每一物事,每個人終歸會先後經過三個階段。首先,是自知所學未成,練習不足,棄繁從簡也怕力有未逮。然後,自覺新近習得該物事,技巧日趨熟練,便好用深奧古僻字句,或以奇技淫巧炫人耳目,自娛娛人。也是人之常情。再然後,新近掌握繁複技巧的新鮮感不再,得以從心所欲,因時制宜:故作高深固然可以,深入淺出亦無不可。

共勉之。

另:不是說長句都不該用:例如王菀之的《畫意》(林夕)、麥浚龍的《借火》(周耀輝),歌詞都以長句見勝。

又另:中學七年大都是「go to school by bus」,從來沒想到每天乘搭的東西可以泛稱為「public vehicle」。也許七年都白過了。

(LBWE-E04)

臉書連結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