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簡單嘅答案,係因為粵語入文可以幫我哋自強。無論我哋嘅普通話或者英文學得幾咁精通, 我哋用白話文、英文寫嘢嘅時候, 總有一種患得患失,驚母語使用者覺得我哋唔夠符合文法嘅感覺。
例如呢十幾年白話文又興返一種文言文常見嘅手法:將啲形容詞當動詞用。例如《七里香》:「那飽滿的稻穗/幸福了這個季節」。我依家會諗,如果呢句唔係出自臺灣(或者大陸人)手,而係香港人寫,肯定有多啲人話寫得唔好,唔符合文法啦。
又例如英國有間火車飛公司trainline,佢幾年前喺倫敦地鐵賣廣告嘅標語「I am train」,其實都係唔合文法。如果出自一間香港公司,喺香港地鐵登,應該都有唔少人會笑佢。但呢句嘢登喺英國,英國人講嘅點會唔係英文呢?
有時,同樣係唔合文法嘅嘢,母語人嗰啲係「口誤」、「破格」,外人嘅就係學藝未精。
當然,為咗商貿文化交流起見,香港人應該至少學好兩文三語。呢個絕對應該做、值得做、快啲做。但係我亦都覺得,去到最尾,俾香港人有以自立,無拘無束咁表達自己嘅,就只係得(港式)粵語。寫喺紙上面、打喺螢幕上面,就係粵文,同埋佢未係咁完善嘅拼音(亦即係所謂Chinglish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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